首先您的户口跟着老公签到了老公那里,那么您就属于您老公村集体的成员,享有您老公村里与土地相关的福利。但是对此也并不能一刀切,而且《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三十条规定:承包期内,妇女结婚,在新居住地未取得承包地的,不得收回其原承包地,因此您还需要结合实际情况进行判断。 其实对于“外嫁女”能不能进行安置补偿,还...
回答于 2021-07-22 14:18
对于您这种情况,主要还是房屋性质确认的问题,如果按照养殖场给您定性,即使是违建安置补助等费用也是必须要有的,但是如果按照厂房定性,那么土地补偿费用、停产停业损失、建筑物补偿、搬迁安置补偿都要有,这样最后的补偿费用会相对高一些。征收方这么做的原因主要是想节约成本。 而作为被征收方,我们要知道,你的房屋...
回答于 2021-07-22 14:18
首先因为您那里属于集体土地,因此对于搬迁的标准、后续维权都是按照《土地管理法》去进行的。对于您提到的补偿过低,征收方在进行安置补偿时,一定不能只是单单给到您一个补偿的金额,而是要将补偿标准、您家房屋的实际情况等情况都列明。如果您是对补偿标准不满意,那么您可以在知道之日起的60日内申请复议、6个月提起诉...
回答于 2021-07-22 14:17
您这种情况,首先我可以告诉您,您可以维权,首先对于您耕地没有相关手续的问题,首先您可以结合耕地获得的时间去考虑,如果耕地或者时间比较早,当初对“办手续”都没有明确的规定,法不溯及既往,不能用现在的规定评判当初的行为。另外因为您的这片耕地是因为政策支持并且经过同意得到的,也就是说这是经过了行政机关的同意...
回答于 2021-07-22 14:17
您好,如果您对征收的补偿不满意,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进行维权,对于这点,法律也有明确的规定。在评估阶段,《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九条规定,对评估确定的被征收房屋价值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
回答于 2021-07-21 15:49
涉及到空白协议,最难的不是维权,其实是证据,在司法实践中,一般当事人想要维权时,征收方早就把空白协议给填上了,这时候你拿什么去证明你签字时候协议是空白的才终于,只有咱们能够证明签字时协议内容确实有空白的,才会对我们有利,主张空白协议无效、撤销或者变更时才能更顺利。因此如果我们签了空白协议可以做这两件...
回答于 2021-07-21 15:48
您好,您这种情况,首先您要知道这肯定是不能签字的,因为这是我们常说的“空白协议”,征收方一般会在这些地方空着:被拆迁房屋土地的位置、面积、拆迁补偿款数额等与补偿相关的重要条款,一纸协议,一个签名,就代表你知情同意,如果没有证据证明,被拆迁人是很难说清楚哪些条款是签字前就有的,哪些是签字后才填上的,那么...
回答于 2021-07-21 15:48
感谢您的咨询,您的这个问题其实本质上就是房屋买卖效力的问题,关于宅基地的买卖,首先可以确定的是在本集体经济组织经济成员之间买卖,合同一般是被认定为有效的,只是出卖房屋的一方不能卖出房屋后再申请宅基地。 而像您咨询的卖给村外人,也就是我们法律上说的与非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买卖房屋,这个的效力需要根据具体案...
回答于 2021-07-21 15:47
您好,您这种情况属于典型的违法强拆,您首先要做的就是保留好相关证据,并保护好自身安全。其实在征地拆迁中,因为被拆迁方属于相对弱势的一方,法律对拆迁的流程有着严格的规定,同时对于违法行为也规定了完善的救济途径,这些规定就是为了保护被拆迁方的利益不受损。 关于您房屋被违法强拆的救济,我们给您的答案是尽快...
回答于 2021-07-21 15:47
感谢您的咨询,您看到的应该是房屋征收部门发的拟征收补偿方案,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条规定: 房屋征收部门拟定征收补偿方案,报市、县级人民政府。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对征收补偿方案进行论证并予以公布,征求公众意见。征求意见期限不得少于30日。 房屋征收因为涉及老百姓切身利益...
回答于 2021-07-21 15: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