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这种情况,首先我可以告诉您,您可以维权,首先对于您耕地没有相关手续的问题,首先您可以结合耕地获得的时间去考虑,如果耕地或者时间比较早,当初对“办手续”都没有明确的规定,法不溯及既往,不能用现在的规定评判当初的行为。另外因为您的这片耕地是因为政策支持并且经过同意得到的,也就是说这是经过了行政机关的同意、默许或者号召,基于信赖利益保护原则,也不能直接认定您耕地不合法。
而强行铲除农作物的行为,同样也是违法的,《退耕还林条例》第35条规定,国家按照核定的退耕还林实际面积,向土地承包经营权人提供补助粮食、种苗造林补助费和生活补助费。具体补助标准和补助年限按照国务院有关规定执行。房屋征收都讲究先补偿后搬迁,退耕还林同样的,也要补偿到位才能进行铲除,对于农作物的损失也要给予相应的合理的补偿,对此您可以通过诉讼的方式去合法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