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置补偿协议签订后,原件一定要留存,原因如下: (1)复印件效力相较原件比较低,如果征收方在原件上做手脚,如篡改金额、补偿方式等简直轻而易举;(2)原件是维权的依据,且举证责任在被征收方,如果没有原件双方地位处于不平等的状态,如果征收人不能按照协议履行义务,那么想要维权就必定要有安置补偿协议作为依据;...
回答于 2021-07-26 15:37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19条“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以及《土地管理法》第48条“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 ”可以看到,无论是城市拆迁还是农村拆迁,其实都没有统一的补偿标...
回答于 2021-07-26 15:36
记住!空白协议千万不要签字,空白协议是我国法律法规明令禁止的协议,而且因为举证困难,后续想要维权都很困难。根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八条,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因此签署空白协议是无效行为,但是证明所签为空白拆迁补偿...
回答于 2021-07-26 15:36
在签订安置补偿协议时,大家一定要记住,先仔细看好了协议里内容全不全,你再签。 首先,签订协议一定要是自愿的,暴力威胁的行为不可取;其次要保证自己对协议内容非常了解,避免协议中掺杂影响权益的内容。最后合同的内容一定要详细具体,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可知:“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
回答于 2021-07-26 15:36
在拆迁过程中,安置补偿协议决定了未来你能拿到多少钱,因此在签订安置补偿协议时这几点就很重要了,你一定要记住: 一、注意签约主体,市县人民政府才可以签订补偿协议;二、补偿金额评估加听证,不能征收方一言堂;三、对房屋和宅基地使用价值都要补偿,二者缺一不可;四、产权调换与货币补偿由被征收方选择,不得强迫;...
回答于 2021-07-26 15:36
在房屋征收过程中,纠纷的产生很多都是因为补偿谈不拢,有时候征收方急着拆迁补偿又谈不拢,为了赶进度节约成本,通常他们就会采取强制拆除的方式进行,而作为被征收方遇到强拆时,我们不要强硬抵抗,而是要做好这几步后续再进行维权:一、确认征收方拆迁流程违法事实,二、判断自己房屋市场价值和补偿标准是否存在明显差距...
回答于 2021-07-26 15:35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九条的规定可知,如果被征收方对于评估报告存在疑惑的,可以在收到评估报告之日起10日内,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应当自收到复核结果之日起10日内,向被征收房屋所在地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 因此,如果对评估报告不合理或存有疑惑时,可以先...
回答于 2021-07-26 15:35
日前,自然资源部明确农民的宅基地使用权,可以依法由城镇户籍的子女继承并办理不动产登记,也就是说当符合一定条件时城镇子女是可以继承的。那么要满足哪些条件呢? 一、城镇户籍的子女继承宅基地使用权的前提是地上有房,如果房屋灭失了,就不能单独的继承宅基地 二、农村宅基地上的房屋不适用遗赠,不具有本村集体组织...
回答于 2021-07-26 15:35
农村土地属于集体土地归集体所有,当满足一定条件的时候是有可能被收回的。根据《确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若干规定》第五十二条,空闲或房屋坍塌、拆除两年以上未恢复使用的宅基地,不确定土地使用权。已经确定使用权的,由集体报经县级人民政府批准,注销其土地登记,土地由集体收回。 也就是说,以下这几种情况,村集体...
回答于 2021-07-26 15:35
其实村委会没那么大权利,实际上村委会只是群众性自治组织,是村民选举产生的,一般来说他们并不具有行政职能,在征收工作中,他们也只是依据授权才能进行征收工作,因此居委会不能一手遮天,很多事他们都不能做: 一、村委会无权征收农民的土地;二、村委会无权组织实施拆迁;三、村委会无权代替老百姓签补偿协议;四、村...
回答于 2021-07-26 15: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