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签订安置补偿协议时,大家一定要记住,先仔细看好了协议里内容全不全,你再签。
首先,签订协议一定要是自愿的,暴力威胁的行为不可取;其次要保证自己对协议内容非常了解,避免协议中掺杂影响权益的内容。最后合同的内容一定要详细具体,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可知:“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就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地点和面积、搬迁费、临时安置费或者周转用房、停产停业损失、搬迁期限、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订立补偿协议。”内容包括:(1)签订的主体,只有市县人民政府才可以作为签订补偿协议的主体;(2)双方的权利义务,履行期限、履行方式、争议解决。(3)条款的表述与书写是否正确,避免模糊表达以及后续征收方篡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