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法院对起诉行政机关没有依法支付抚恤金、最低生活保障金和工伤、医疗社会保险金的案件,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不先予执行将严重影响原告生活的,可以根据原告的申请,裁定先予执行。由于是“可怜的人申请可怜的钱”,当事人生活困难,所以法律没有要求该种先予执行的申请人提供担保,故A项错误。
(2)当事人对财产保全或者先予执行的裁定不服的,可以申请复议。此处的复议不是行政复议,而是司法复议。行政复议是“民告官”,所以申请人只能是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而司法复议是诉讼参与人对法院的某项裁定或决定不服,而要求法院予以纠正其错误的救济制度,申请者既可以是原告,也可以是被告。司法复议制度在各个诉讼法中均大量存在,比如民事诉讼法中,对于法院回避决定、先予执行裁定、财产保全裁定等均可申请司法复议,故B项正确。
(3)涉及复议前置的只有三种情况:行政确权案件中侵犯已经取得的自然资源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案件、纳税争议案件以及反垄断法中的限制集中或禁止经营集中的决定。本案不属于复议前置的三种情形中的任何一种,不需要经过复议后才能在诉讼中提出先予执行的申请,故C项错误。
(4)作出判决的第一步骤是判断行政行为合法违法,否则无法确定判决类型,本题题干没有交待拒绝给付最低生活保障金行为是否违法,故D项错误。如果本题能判断拒绝办理最低生活保障金的不作为行为合法,应当驳回原告诉讼请求;如果能判断不作为行为违法,应当作出给付判决,只有在给付没有意义的情况下(比如,诉讼中李某死亡),才需要判决确认违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