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信息
原告(反诉被告):马福云,男,回族,****年**月**日出生,公民身份号码XXX,住共和县。
委托诉讼代理人:孟志刚,青海清致律师事务所 律师。
委托诉讼代理人:韩青,青海清致律师事务所 律师。
被告(反诉原告):路林明,男,藏族,****年**月**日出生,公民身份号码XXX,住青海省共和县。
委托诉讼代理人:王万胜,青海立詹律师事务所 律师。
委托诉讼代理人:张先兰,青海立詹律师事务所 律师。
审理经过
原告马福云与被告路林明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1年3月2日立案后,依法适用简易程序。
本院认为
本院经审查认为,本案审理过程中,因被告路林明提起反诉,且案情复杂,本案不宜适用简易程序。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三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百五十七条、第二百五十八条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转为普通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