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信息
原告:胡亚,女,****年**月**日出生,汉族,住北京市朝阳区。
被告:北京胜医国际健身有限公司,住所地北京市朝阳区豆各庄黄厂西路1号A1栋二层23070。
法定代表人:丁丽仟,总经理。
委托诉讼代理人:林容,女,****年**月**日出生,汉族,北京胜医国际健身有限公司员工。
审理经过
原告胡亚与被告北京胜医国际健身有限公司服务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1年1月12日立案。2021年4月7日胡亚向本院申请撤诉,同时拒绝交纳诉讼费用。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八条、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十一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百一十三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裁判结果
本案按原告胡亚撤回起诉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