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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对国务院部门或者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所作的行政行为提起诉讼的案件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本案的被告为县政府,应该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所以,A选项错误。(2)根据《行政诉讼法》第86条规定:“人民法院对上诉案件,应当组成合议庭,开庭审理。经过阅卷、调查和询问当事人,对没有提出新的事实、证据或者理由,合议庭认为不需要开庭审理的,也可以不开庭审理。”这说明,行政诉讼的二审案件原则上开庭审理,当然满足条件的案件也可以不开庭审理,所以,B选项表达过于绝对,错误。(3)《行政诉讼法》第87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上诉案件,应当对原审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和被诉行政行为进行全面审查。”行政诉讼二审审理对象为对一审判决(裁定)及被诉行为的合法性的全面审查,不受上诉范围的限制。所以,C选项表述正确。(4)当一审法院遗漏行政赔偿请求时,二审法院经审查认为依法不应给予该厂赔偿的,应判决驳回其赔偿请求。所以,D选项正确。综上,本题答案为CD。

回答时间:2022-01-10 17: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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