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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涉及复议前置的三种情况:行政确权案件中侵犯已经取得的自然资源的所有权或使用权的案件、纳税争议案件以及反垄断法中的限制集中或禁止经营集中的决定。与本案最接近的应当是第一种情况,案实际上,本案也不满足,首先房屋不是自然资源,其次征收决定也不满足给了别人的要素,所以,BD中“本案是复议前置案件”的说法是错误的。

2、本案未普通的复议不作为案件,当事人择一告,当事人对原具体行政行为不服提起诉讼的,应当以做出原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为被告;当事人对复议机关不作为不服提起诉讼的,应当以复议机关为被告。本案中,李某技能以区政府为被告想法院一起行政诉讼起诉征收决定,又能以市政府为被告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起诉复议不作为,故A、C两项正确。

回答时间:2022-01-10 17: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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