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监局发现严重安全隐患做出的《责令限期整改指令书》一般是责令整改安全隐患,会在规定期限内复查,复查合格了会解除并同时予以罚款处理。
这种属于行政强制措施,基于你公司的重大事故隐患而采取的暂时性的措施,具有临时性和紧急性的特点,目的是为了反之或者制止危险状态及不利后果,不是对违法事实的最终认定和处理,所以不是行政处罚。作为企业如果确实存在安全隐患应尽快排除,如果已整改完毕可以申请复检。不属于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