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为人成立故意杀人既遂。本案中,行为人虽然明确告知退出,且未参与实行阶段,有犯罪中止的意图。但其中止行为未能主动消除对共同犯罪的帮助因果力,未能有效防止结果发生,对其他共犯人杀害被害人做出了贡献和作用,所以行为人的前行为与被害人死亡之间仍具有因果关系,不构成犯罪中止,成立故意杀人罪既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