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样做是不符合法律规定的。
依据《行政诉讼法》第52条规定,法院既不立案,又不做出不予立案裁定的,当事人可以向上一级法院起诉,上一级法院认为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立案、审理,也可以指定其他下级法院审理。
所以如果你去行政庭立案,提交了材料迟迟没有答复立案不立案,你可以按上面规定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