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相关行政赔偿裁定书中指出,即便厂房未获取建设规划等审批材料,但若当事人提供的证据可以证明涉案厂房在建设和使用过程中取得了当地各级行政机关的认可和支持,那么当事人对有关行政机关作出的承诺、确认和默许形成了行政法上的信赖利益,该信赖利益,属于国家赔偿法规定的合法权益范畴,应予保护,法院在审查这类案件时,应当充分考虑警示和教育,实施违法强拆行为的侵权者、体恤和关爱被侵权人,强化对民营企业等市场主体合法权益的司法保障,不断改善营商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