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名律在线网>最新问题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
法律顾问
-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四条 市、县级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

第五条 房屋征收部门可以委托房屋征收实施单位,承担房屋征收与补偿的具体工作......

拆迁办就是拆迁办公室的简称,负责与拆迁有关的事务,是在城市改扩建过程中应运而生的办事机构和组织。那么拆迁办能做哪些事呢?

(1)落实征地拆迁的补偿政策;

(2)负责具体项目的征地拆迁工作,比如对被征收的土地进行调查、确权、登记以及征收过程中出现的各种问题;

(3)负责拆迁补偿款的监督、管理、审批、发放工作。做好项目的统计、汇总工作,报财政局审核。协助纪检部门依法查处拆迁工作中的违法、违规、违纪行为。

(4)接受相关征地的咨询和纠纷处理;

(5)建档保存管理等。

回答时间:2022-01-10 17:23
展开全部
推荐律师
孟雷
北京楹庭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企业征拆、拆除赔偿、政企纠纷、股权纠纷等,熟悉企业管理、购并投融资
咨询该律师
张忠启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刑事诉讼、劳动争议、合同纠纷、房产纠纷
咨询该律师
赵延方律师
北京市两高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医疗纠纷
咨询该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