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使不是法律工作者,相信大家也都知道,我们的法院在行政区有基层法院;在市级有中级人民法院;在省级有高级人民法院;另外还有最高法,那么当我们征地拆迁产生纠纷想要起诉时,要去哪个法院起诉呢?对此在《行政诉讼法》第14条到第18条有明确的规定,一般来说,行政诉讼第一审案件是由基层法院管辖,但是被告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的案件,社会影响重大的共同诉讼、集团诉讼案件应当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同时,当事人以案件重大、复杂为由或者认为有管辖权的基层人民法院不宜行使管辖权,可以直接向中级人民法院起诉,征地拆迁的主体一般是区、县级政府,因此很多的整体拆迁案件,就在中院审理或者由中院指定管辖区内其他基层法院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