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补偿,后搬迁”这是房屋征收的基本原则,这一规定的目的是为了保护被征收方的权益,避免他们因为违法的征收行为收到伤害,可是实践中却有一些征收方想要“钻空子”,什么意思呢?就是征收方看似先给你补偿了才拆迁的,实际上你们关于补偿的问题根本没谈拢更没有签订安置补偿协议,为了快点拆节约成本,他们不经同意直接把钱打到你的账户上就算作了面上的“先补偿”,其实《土地管理法》中有规定,双方应当就补偿问题签订安置补偿协议,补偿也应当按照公平合理的原则去进行,如果直接打钱,记住这笔钱千万不要动,不要转入也不要转出,然后你可以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请求确认强制清除的行为违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