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诉讼过程中,证据是很重要的一点,甚至能够决定你能否胜诉,可是实践中确实存在着对方提供了虚假的证据,而裁判员偏偏采纳了还依据证据作出了裁判的情况。对此如果裁判员明知是虚假的证据还要采纳,也有相关的罪名可以进行制裁:枉法裁判罪,对于明知道是虚假证据仍然采信,作出对当事人不公和损害当事人权益的裁判,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规定构成枉法裁判罪,根据相关法律依法追究他相应的刑事责任。对于明知道对方提供的是虚假证据,要求查处却不予查处的行为,构成徇私枉法罪,情节严重的,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依法判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