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拆迁,现在的标准和十年标准相同,一定不行。征地拆迁补偿的基本准则是保障百姓生活水平不降低,生活质量有保证,十年前的房价可能几千一平,十年后的房价可能几万一平,如果十年后还是按照十年前的标准来,岂不是连一套房都买不起。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九条 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十年前和十年后房地产市场价格不同,当然评估出来的结果也就不同,一般来说评估报告的有效期在1年。如果对评估报告有异议,我们可以申请复核以及鉴定,如果对补偿金额有异议还可以通过复议、诉讼的途径去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