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上半年,和农村老百姓最相关的就是6月1日施行的《乡村振兴促进法》,新法对于农村的建设进行了更加明确的规定(1)国家建立农用地分类管理制度,严格保护耕地,严格控制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严格控制耕地转为林地、园地等其他类型农用地;(2)县级以上政府应当加强农村住房管理和服务,强化新建农村住房规划管控,严格禁止违法占用耕地建房;(3)县、乡政府应当优化乡村发展布局,按照尊重农民意愿、方便群众生产生活、保持乡村功能和特色的原则因地制宜安排村庄布局,依法编制村庄规划,分类有序推进村庄建设严格规范村庄撤并,严禁违背农民意愿、违反法定程序撤并村庄。这些规定对来百姓来说既是约束又是保护,保护耕地是一个核心的原则,无论老百姓个人还是政府都需要遵守,此外对于村庄优化是为了改善农民生活水平,每个地区甚至每个村庄的风土人情都有不同,贸然破坏会引起反弹,因此要保护乡村的功能和特色;而村庄撤并,其实是因为现在农村人口流向城市,导致很多村庄出现了空置过大的情况,对此同样需要老百姓同意。总之,保护耕地、保障农民合法权益是最重要最基本的原则,应当听取老百姓的意见,征得同意才能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