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征收要“先补偿,后搬迁”,法律中确实有这一规定,但是这里的补偿并不是把钱给你了就是补偿了,拆迁方直接把钱打你卡上就只是一个套路,是想默认你收了钱就是同意拆迁。其实一般这个时候,你们双方连拆迁补偿协议都还没有签,无论是《土地管理法》还是《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中都有规定,房屋征收部门与征收人需要先就补偿金额、支付期限、安置费等签订安置补偿协议,就是说未经被拆迁人同意,不得实施搬迁,即使钱打到了你的卡上,但如果你都没有意愿表示,也没有和拆迁方白纸黑字签订安置补偿协议,那么拆迁方就无权拆你的房子。但是切记,账户里的钱千万不要动,如果你把钱取出来了,那不是默示认可了吗,记住如果拆迁方把钱打了就拆你房子,一定要及时通过法律途径进行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