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这个人情社会里,很多老百姓尤其是年纪大的人还是习惯于遇见了事情先看自己有没有关系,能不能“托人”,其实在遇到拆迁时,你找熟人的目的是什么,不就是商量商量多要点补偿,其实即使你不去找熟人,遇到补偿纠纷时,拆迁方依法也必须和被拆迁人进行反复多次的协商沟通。首先征收拆迁本质上是政府主导的行政行为,严格依法履行职责是最底线的要求,涉及多给补偿利益,多分安置房,这些诉求没有谁敢看在熟人的面子上去做决定;另外你找的熟人说白了也都是管征收的人,你们本身立场不同,你想多要补偿,他想节约成本,你觉得找熟人管用吗?
您好,找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