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样提高拆迁补偿?首先最不可取的就是沉默对抗,很多老百姓觉得我让我拆我就不拆,让我搬我也不搬,给我材料我就拒收,你能拿我怎么办?这种行为就是使你一步一步陷入被动的原因,甚至可能导致房子直接被强拆。记住想要提高补偿首先要知己知彼,为了保障老百姓的利益,国家制定了一系列的法律,为的就是消除老百姓的隐患,因此如果遇到拆迁补偿过低的情况,别急,先去查一下征收的程序是不是合法的,如果不合法那么哪些地方违法、哪些地方不合理,在调查过程中相关的证据、材料不要扔,保留下来这都是你以后维权的依据。如果连征收方是不是违法都不清楚,单纯是为了钱越多越好,那么只会让别人觉得你在无理取闹,因此遇到拆迁不要坐以待毙、消极抵抗,启动法律程序,合法合理的维权才能取得胜利。
您好,拆迁补偿过低可以提起行政诉讼。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九条:“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对评估确定的被征收房屋价值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由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制定,制定过程中,应当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按照保证房屋被征收群众居住条件有改善、生活水平不降低的原则条例规定,对被征收人的补偿包括: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与临时安置的补偿,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市场价格包含了土地使用权的价值,不低于市场价格就可以保证被征收人所得补偿在市场上能买到区位、面积、用途、结构相当的房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