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五条的规定,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对房屋征收范围内房屋的区位、权属、用途、建筑面积等情况进行组织调查登记。
征收调查登记其实是保护老百姓权益的,如果不予配合,将会出现举证不能的不利后果,为什么呢?
首先房屋登记调查程序对房屋征收补偿方案和房地产价值评估数额具有重要的意义,你最后能得到的补偿金额还要看这。
其次房屋调查登记是法定程序,并且需要入户调查,一户一档,如果对结果不满意你可以拒绝签字,但是拒绝调查损害的就是自己权益了。
最后如果被征收人和征收方对于补偿问题产生争议,诉到法院时,原告是需要提供证据进行举证的,如果如果被征收人不配合调查,相当于放弃了举证权利。
因此房屋调查登记其实更多约束的是征收方,让征收方能够依法进行征收行为,合理确定补偿金额,不至于损害老百姓利益,作为被征收方千万不要拒绝。
为什么要调查登记?谁在调查登记?来路不明的你自然有权利拒绝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