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遇到拆迁时,因为老百姓不懂法律或者没有经验,经常会分辨不出来行政机关哪些行为是合法的哪些是违法的,可是如果分辨不出来就很有可能导致自己的权益受损,关于常见的违法行为和需要老百姓注意的点,我们进行了一个简单的归纳:
(1)征地不公告、手续不规范:这是刚刚开始启动征收工作是常见的情形,首先公告时必须要进行的,所以不公告一定不行,另外公告是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进行的,要求以书面的形式公告至少30天,因此如果你收到的是村委会的告知书或者是听到的广播通知这都是不合法的。
(2)征收方单方指定房屋评估机构,征收房屋给你的补偿金额是评估确定的,因为单方指定可能会出现征收方和评估机构串通压低金额的情况,所以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是由双方协商选定的。
(3)强制拆除,首先这不是说强拆就一定不合法,合法的强拆形式只有一种,就是经过人民法院裁定的司法强拆。实践中征收方很可能因为补偿谈不拢,直接一纸通知书下来就把你的强拆了,这种行为其实是违法的、
(4)直接决定补偿方式,对于补偿方式有货币补偿和产权调换两种,至于选哪种是老百姓自由选择的,只提供一种补偿方式相当于变相剥夺选择权,是违法的,如果只给货币补偿但是补偿价格很低或者只给安置房但是面积很小或者小产权、没有产权,老百姓都亏大了。
要注意的问题可多了,最重要的就是补偿不能少,你感觉少的时候补偿价可能就不合理了,再有就是如果补偿差的太多就要尽快找拆迁律师面对面咨询,别拖着,别等着,免得过了期限后悔都来不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