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行政机关决定对某范围内房屋进行征收之后,很多人直接关注到的就是房屋价值评估,但是其实在这之前还有一步非常重要,那就是调查登记。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15条的规定,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对房屋征收范围内房屋的权属、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情况组织调查登记,被征收人应当予以配合。调查结果应当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向被征收人公布。
这一调查登记在拟定征收补偿方案前就要进行,他的结果会作为你的房屋价值评估结果以及安置补偿金额的重要依据,房屋定性不是拍拍脑门、张张嘴就能确定的,首先调查登记是房屋征收部门去进行,而不是村委会、居委会到你家通知一声就行;另外调查登记还需要实际入户调查,在门口转一圈就定了可以说非常敷衍了事;最后调查登记的结果也要在被征收范围内向被征收人公布,作为后续评估、确定补偿金额等的依据,也是我们进行维权时必要的、有力的证据。因此口头通知就给房屋定性本身就是违法的,调查登记这一步非常重要。
能提供依据最好了,非住宅要比住宅补偿高啊,一般非住宅是经营性用房,经营性用房有经营用途自然补偿就要高了,所以口头的很容易反悔,最好还是让他们给你出个盖章的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