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你对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对你做出的遣送出境措施不服的话,依照《出境入境管理法》固定对外国人继续盘问、拘留审查、限制活动范围、遣送出境措施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该行政复议决定为最终决定,你这种情况属于复议终局的三个条件,1、对象是外国人或其他境外人员;2、行为是限制人身自由;3、决定依据是《出境入境管理法》,所以,外国人对遣送出境措施不服的只能申请行政复议是无权提起行政诉讼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