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个行政主体共同做出的行政行为,在行政诉讼中应当有两个以上的被告,原告起诉时漏掉了被告的,法院首先应该尊重原告的诉权,通知原告追加被告,如果原告不同意追加,法院应主动追加没有被起诉的行政机关为第三人。所以在本案中化工厂只起诉了水利局漏掉了环保局,法院应当通知化工厂追加环保局为共同被告,化工厂如果不同意追加的话,法院应主动追加环保局为第三人。
遇到这类案件你知道该告谁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