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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常生活中如果撞到人导致对方受伤会面临民事赔偿责任,如果有其他严重情况可能面临刑事责任,碰撞伤人全责给对方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保险公司应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限额内赔偿;不足部分由肇事者承担赔偿责任。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保险公司应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内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无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相撞造成交通事故损失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回答时间:2022-01-10 17: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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