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理程序包括对立案材料的接收、审查和处理三个部分。目前的法律没有规定立案的时间,一般而言,报案后,首先要经过公安机关的审查,再决定是否立案。依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条立案材料来源对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有义务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人民法院报案或者举报。对于侵犯其人身、财产权利的犯罪事实或犯罪嫌疑人,被害人有权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者控告。第一百一十二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公安机关对立案材料的审查和处理立案的条件,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于报案、控告、自首的材料,应当按照管辖范围,迅速进行审查,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明显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不立案,不立案的原因通知控告人。原告如不服,可申请复议。
回答时间:2022-01-10 17: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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