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方欠钱不还你可以写起诉准备对方不还的证据直接到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对一般地域管辖范围内的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符的,由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有管辖权。对同一诉讼中多名被告的住所、经常居住地位于两个以上人民法院管辖的,各该人民法院有管辖权。第二十条起诉方式为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被告人数提出副本。书面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录笔录,通知对方当事人。第一百二十一条起诉状中应记明下列事项:(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国籍、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情况;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三)诉讼请求和依据的事实和理由;(四)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回答时间:2022-01-10 17: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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