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理财产品的收益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民法典》第十七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除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外,均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二)生产、经营所得;(三)继承或赠与所得财产,除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外,以及(五)应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妇在共同拥有的财产上有同等的权利。”收入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用夫妻共同财产购买的理财产品,同样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即使“一方以个人财产进行投资”也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回答时间:2022-01-10 17: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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