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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属于。

该国家工作人员只构成为境外非法提供国家秘密罪。

《刑法》 第 398 条规定, 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违反保守国家秘密法的规定, 故意泄露国家秘密, 情节严重的, 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情节特别严重的, 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刑法》 第 111 条 (为境外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情报罪) 规定, 为境外的机构、组织、人员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 供国家秘密或者情报的, 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情节特别严重的, 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情节较轻的, 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基于刑法的上述规定, 可以认为, 为境外非 法提供国家秘密罪是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罪的特别法, 意即, 凡是为境外非法提供国家秘密的行为, 必然触犯了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罪, 二者是法条竞合关系。

回答时间:2022-01-10 17: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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