了解取保候审和监视居住概念的人都知道,监视居住和取保候审的适用范围是相同的,能适用取保候审的也适用监视居住,但这两个强制措施不能同时使用,只能择其一使用,也就是适用了取保候审的不适用监视居住,适用了监视居住的不适用取保候审。
【适用法律】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第八十三条
人民检察院对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可以取保候审:(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四)犯罪嫌疑人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取保候审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