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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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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域外送达问题,我国有关于域外送达的规定:

1、条约途径;

2、外交途径;

3、委托我国驻受送达人所在国的使领馆向我国公民送达;

4、向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送达,外国企业、组织的主要负责人包括该企业、组织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

5、向诉讼代理人送达;

6、向代表机构送达;

7、向经授权的分支机构和业务代办人送达;

8、邮寄送达

9、留置送达

10、传真、电子邮件等其他适当传达方式

11、公告送达。

回答时间:2022-01-10 17: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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