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环境污染、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案件,法律规定的机关和有关组织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公益诉讼。
公益诉讼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但法律、司法解释另有规定的除外。
公益诉讼的起诉条件包括:
1、有明确的被告;
2、有具体的诉讼亲求;
3、有社会利益受到损害的初步证据;
4、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具备以上4个条件就可以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化工厂停止侵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