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信息

原告:薛凤梅,女,汉族,住辽宁省海城市。 委托诉讼代理人:李彬,女,汉族,住辽宁省海城市,系原告女儿。 被告:段迎东,女,汉族,住辽宁省海城市。

审理经过

原告薛凤梅诉被告段迎东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1年4月6日受理后,依法适用简易程序,于2021年5月11日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薛凤梅及委托诉讼代理人李彬到庭参加诉讼。被告段迎东经本院依法送达传票无正当理由,未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原告诉称

原告薛凤梅向本院提出诉讼请求:1、请求法院判令被告给付原告货款2万元及利息;2、诉讼费被告承担。事实及理由:被告于2019年11月多次在原告处购买青豆,拖欠货款2万元未付,被告于2019年为原告出具欠条,后收回该欠条,于2000年10月18日为原告从新出具欠条,被告拖欠货款期间,原告多次索要,被告支塘,故原告诉至法院。综上,请求法院支持原告的诉讼请求。

被告辩称

被告段迎东未作答辩。

本院查明

经审理查明:被告于2019年11月多次在原告处购买青豆,拖欠货款2万元未付,被告于2019年为原告出具欠条,后收回该欠条,于2020年10月18日为原告重新出具欠条。被告至今未给付原告该笔货款。 上述事实,除原被告当庭陈述外,原告向本院提交欠条一张,证明被告欠货款的事实。上述证据经庭审质证及本院审查,具有真实性、合法性、关联性,所证事实足资认定,予以采信。

本院认为

本院认为,合法的买卖关系受法律保护。被告段迎东购买原告经营的青豆,应在合理时间内支付价款。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时间效力的若干规定》第一条“民法典施行后的法律事实引起的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民法典的规定。民法典施行前的法律事实引起的民事纠纷案件,适用当时的法律、司法解释的规定,但是法律、司法解释另有规定的除外。”的规定,本案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当时的法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八条“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合同。”,第一百五十九条“买受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数额支付价款。对价款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六十一条、第六十二条第二项的规定。”的规定,对原告诉求被告段迎东支付货款20000元,有事实和法律依据,本院予以支持;关于原告诉请被告支付利息一节,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十八条第四款“买卖合同没有约定逾期付款违约金或者该违约金的计算方法,出卖人以买受人违约为由主张赔偿逾期付款损失,违约行为发生在2019年8月19日之前的,人民法院可以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为基础,参照逾期罚息利率标准计算;违约行为发生在2019年8月20日之后的,人民法院可以违约行为发生时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标准为基础,加计30—50%计算逾期付款损失。”的规定,本院支持被告自原告起诉之日2021年4月6日起按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2021年4月6日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给付利息。 综上,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八条、第一百三十条、第一百五十九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时间效力的若干规定》第一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十八条第四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第一百四十四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九十条之规定,判决如下:

本案裁判结果

被告段迎东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给付原告薛凤梅货款人民币20000元及利息(自2021年4月6日起至实际支付之日止,按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2021年4月6日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给付利息)。 案件受理费150元,由被告段迎东承担。此款原告已垫付,被告在履行本判决实际的给付义务时,加付150元给原告薛凤梅。 如被告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的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如不服本判决,可于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辽宁省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审判人员

审判员  王长斌

裁判日期

二〇二一年六月八日

审判辅助人员

书记员  赵彬彬

*注:名律在线整理以上内容旨在为更好的解答您的法律疑惑,具体问题请咨询律师,版权内容及视频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转载。
推荐律师
孟雷
北京楹庭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企业征拆、拆除赔偿、政企纠纷、股权纠纷等,熟悉企业管理、购并投融资
咨询该律师
张忠启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刑事诉讼、劳动争议、合同纠纷、房产纠纷
咨询该律师
赵延方律师
北京市两高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医疗纠纷
咨询该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