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信息
申请执行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分行,住所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库尔勒市。
被执行人:王云霞,女,****年**月**日出生,回族,住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库尔勒市。
被执行人:新疆万洲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住所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库尔勒市。
审理经过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分行与被执行人王云霞、新疆万洲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公证债权文书一案中,于2021年6月24日开始在淘宝网网络司法拍卖平台公开拍卖被执行人王云霞所有的坐落于库尔勒市建设辖区索克巴格路XXX号XXX楼XXX单元XXX室房屋。2021年6月25日,买受人朱俊飞以489175元的最高价竞得。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七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二条规定,裁定如下:本案裁判结果一、坐落于库尔勒市建设辖区索克巴格路XXX号XXX楼XXX单元XXX室房屋所有权自本裁定送达买受人朱俊飞时起转移。
二、买受人朱俊飞可持本裁定书到登记机构办理相关产权过户登记手续。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审判人员 审 判 长 吾吉·肉孜
审 判 员 王 勇
审 判 员 李 春
裁判日期 二 〇 二 一 年 六 月 二 十 八 日
审判辅助人员 法 官 助 理 陈 长 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