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信息
原告:魏某,住太原市。
委托诉讼代理人:梁某,山西华炬律师事务所 律师。
委托诉讼代理人:张某,山西华炬律师事务所 律师。
被告:北京易才人力资源顾问有限公司太原分公司。
负责人:苏某。
被告:浪潮天元通信信息系统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崔某,董事长。
审理经过 本院于2021年4月12日立案受理了原告魏某诉被告北京易才人力资源顾问有限公司太原分公司、浪潮天元通信信息系统有限公司劳动合同纠纷一案,原告魏某于2021年5月6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 本院认为,当事人有权依法处分自己的诉讼权利。原告魏某的撤诉申请,没有违反相关法律的规定,属依法行使处分权的行为,故应当予以准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裁定如下:本案裁判结果 准许原告魏某撤回起诉。
本案受理费减半收取10元由原告魏某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