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信息

上诉人(原审被告)贵州宏立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住所地贵州省贵阳市南明区四方河路1号。 法定代表人肖春红,该公司董事长。 委托代理人陈安,男,****年**月**日出生,汉族,该公司员工,住贵州省贵阳市云岩区。 被上诉人(原审原告)夏林,女,****年**月**日出生,汉族,住贵州省贵阳市南明区。

审理经过

上诉人贵州宏立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与被上诉人夏林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一案,贵州省贵阳市南明区人民法院于2015年10月19日作出(2015)南民初字第2125号民事判决。宣判后,贵州宏立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在审理过程中,上诉人贵州宏立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申请撤回上诉。

本院认为

本院认为,上诉人撤回上诉系自主处分其诉讼权利,不违反法律规定,应当予以准许。据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三条条的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裁判结果

准许贵州宏立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撤回上诉。 二审案件受理费391元,减半收取195.5元,由上诉人贵州宏立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负担。

审判人员

审 判 长  黄 新 代理审判员  衷进全 代理审判员  姜彦宏

裁判日期

二〇一六年七月二十七日

审判辅助人员

书 记 员  张 江

*注:名律在线整理以上内容旨在为更好的解答您的法律疑惑,具体问题请咨询律师,版权内容及视频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转载。
推荐律师
孟雷
北京楹庭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企业征拆、拆除赔偿、政企纠纷、股权纠纷等,熟悉企业管理、购并投融资
咨询该律师
张忠启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刑事诉讼、劳动争议、合同纠纷、房产纠纷
咨询该律师
赵延方律师
北京市两高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医疗纠纷
咨询该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