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信息
原告:李**,男,汉族,****年**月**日出生,住河北省沧州市运河区。
委托诉讼代理人:张军磊,天津津瑞律师事务所 律师。
被告:王磊,男,汉族,****年**月**日出生,住河北省廊坊市安次区。
委托诉讼代理人:邵旭、高爽,河北红杉律师事务所 律师。
审理经过
原告李**与被告王磊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1年8月13日立案,原告李**于2021年9月7日向本院提出书面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
本院认为,原告李**提出的撤诉申请符合法律规定,系其真实意思表示,且不违反法律强制性或禁止性规定。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裁判结果
准许原告李**撤回起诉。
案件受理费698元,由原告李**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