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信息
原告:董建民,男,****年**月**日出生,汉族,住内黄县。
被告:华润新能源(内黄)有限公司,地址:内黄县亳城镇东草坡村华润内黄风电场。
法定代表人:辛文达,职务:董事长。
委托诉讼代理人:姚寒松,男,****年**月**日出生,汉族,系该公司员工。
委托诉讼代理人:李亚磊,男,****年**月**日出生,汉族,系该公司员工。
审理经过
原告董建民与被告华润新能源(内黄)有限公司相邻关系纠纷一案,本院于2021年8月13日立案。2021年8月24日原告董建民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三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裁判结果
本案按原告董建民撤诉处理。
案件受理费50元,由原告董建民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