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理经过
施传明、长岛县大钦北达水产养殖二场: 施传明与长岛县大钦北达水产养殖二场追索劳动报酬纠纷一案,现已结案。
审判人员
审判员 姚 武
裁判日期
二〇二〇年四月二十九日
审判辅助人员
书记员 王金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