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信息
申请执行人:河北榴莲汽车服务有限公司,住所地河北省石家庄市新华区西三庄街24号307室。
被执行人:宿兵超,男,****年**月**日出生,汉族,住河北省晋州市。
审理经过
关于河北榴莲汽车服务有限公司与宿兵超融资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石家庄市桥西区人民法院作出的(2020)冀0104民初6543号民事判决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因被执行人逾期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申请执行人于2021年5月13日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本案现已进入执行程序。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二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裁判结果
冻结、划拨被执行人宿兵超名下人民币57973.39元。
本裁定立即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