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信息
申请人:候杏兰,女,****年**月**日出生,汉族,住安徽省来安县。
被执行人:邓德祥,男,****年**月**日出生,汉族,住安徽省来安县。
审理经过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候杏兰与被执行人邓德祥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经本院执行,申请人候杏兰与被执行人邓德祥达成执行和解协议,长期履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六项之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裁判结果
终结(2020)皖1122执1724号案件的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发生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