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信息
申请执行人:孔改玲,女,汉族,住济源市。 被执行人:郭玉霞,女,汉族,住济源市。
审理经过
关于孔改玲与李明亮、郭玉霞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查明被执行人郭玉霞在济源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有住房公积金。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二条、二百四十四条的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裁判结果
冻结被执行人郭玉霞在济源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住房公积金31371.24元。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审判人员
审判员 曹英涛
裁判日期
二〇二〇年十一月十六日
审判辅助人员
书记员 黄盼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