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信息
申请执行人:栾贵先,男,汉族,****年**月**日出生,住河南省濮阳市华龙区。 被执行人:赵月民,男,汉族,****年**月**日出生,住河南省濮阳市濮阳县。
审理经过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栾贵先与被执行人赵月民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中,申请执行人栾贵先与被执行人赵月民达成和解协议长期履行。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四百六十六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裁判结果
终结本院(2021)豫0902执3033号案件的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审判人员
审判长 冯志刚 审判员 刘 敏 审判员 常佳慧
裁判日期
二〇二一年八月二日
审判辅助人员
书记员 乔暄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