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信息
申请执行人:袁某某,女,汉族,甘肃省临洮县人。 被执行人:李某某,男,汉族,甘肃省金昌市人。
审理经过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袁某某与被执行人李某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于2021年4月27日强制扣划被执行人银行账户资金14525元并给付申请执行人袁某某。至此,本案全部执行完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六)项之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裁判结果
本院(2019)甘0302民初1501号民事调解书执行完毕。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审判人员
审判员 田广新
裁判日期
二〇二一年四月二十七日
审判辅助人员
书记员 沈明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