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信息
原告:郑某某,男,****年**月**日出生,汉族,居民,住谷城县。 被告:秦某某,男,****年**月**日出生,汉族,居民,住老河口市。 委托诉讼代理人:杜海群,湖北忠三(襄阳)律师事务所 律师。
审理经过
原告郑某某诉被告秦某某运输合同纠纷一案,郑某某于2021年7月8日以双方达成和解协议为由,向本院申请撤回起诉。
本院认为
本院认为,原告郑某某的申请符合法律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裁判结果
准予郑某某撤回起诉。 案件受理费50元,由郑某某负担。
审判人员
审判员 詹宏伟
裁判日期
二〇二一年七月八日
审判辅助人员
书记员 余梦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