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信息
原告:程风华,男,****年**月**日出生,汉族,住正定县。
被告:梁立辉,男,****年**月**日出生,汉族,住正定县。
审理经过 原告程风华与被告梁立辉为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原告程风华于2021年7月30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 本院认为,原告的撤诉申请符合法律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规定,裁定如下:本案裁判结果准许原告程风华撤回起诉。
案件受理费1900元,由原告负担。审判人员 审判员 刘宏亮
裁判日期 二〇二一年七月三十日
审判辅助人员 书记员 董春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