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信息
原告:马力军,公民身份号码:XXX,男,****年**月**日出生,回族,住青海省西宁市城西区。
被告:付嫄嫄,公民身份号码:XXX,女,****年**月**日出生,汉族,住青海省西宁市城西区。
被告:李晓渤,公民身份号码:XXX,男,****年**月**日出生,汉族,住青海省西宁市城西区。
审理经过
原告马力军与被告付嫄嫄、李晓渤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纠纷一案,本院于2021年8月17日立案,原告马力军于2021年9月15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
本院认为,原告自愿撤回起诉,符合有关法律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规定,裁定如下:
准许原告马力军撤回起诉。
案件受理费已减半收取25元,由原告马力军负担。